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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医疗费用和误工工资,住院伙食费都是可以获得报销的。 2、另外如果两次都有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获得两次,但...
连续两次受工伤能赔偿多少,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医疗费用和误工工资,住院伙食费都是可以获得报销的; 另外如果两次都有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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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照最重的伤残等级赔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请问一下两次工伤支付两次赔偿gt;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如果确属工伤复发,或需要后续治疗的,对方可以再次索赔,但金额要有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等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如果并没有工伤复发,只是继续治疗,且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之前已被判决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话,那么再次索赔是没有依据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需要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就是后续治疗费用,除此之外,单位无需再承担其他费用。 三、所有的赔偿都应该由单位按工伤赔偿标准承担(即便是单位也不需要在工伤赔偿之外,额外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你们个人在此事件中系职务行为,你们的行为就是单位的行为,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能帮到您,还请采纳。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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