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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协商一致或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可以申请撤销该民事调解书。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程序,民事调解书是法院制作...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了调解失败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的两种情形,一种是调解未达成协议,另一种则是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这两种情形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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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根据立案的条件进行审查,主要查明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能否交付法庭审判等。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对缺乏罪证的,如自诉人提供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民诉法第89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视同生效法律文书,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那么,从你陈述的情况看,法院业已出具调解书,而且该调解书业已经过你签名,也就是说,你同意了调解方案,而相关调解方案业经法院制作调解书,已经生效。 详言之,如果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双方当事人又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则当事人未收到调解书也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对于已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是没有“反悔权”的。 当然,如果你认为这个债务应由公司承担,而你只是代替公司出面协调,你错误地签署了调解书,因此导致你对商家承担责任,你可以向公司追偿。 而想要直接起诉调解书无效,恐怕难以得到支持。
这个调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是不能反悔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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