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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不能。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的,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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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企业的基金份额可以用于出质。 1、基金份额是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表示持有份额对基金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清算后剩余财产取得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2、民法典规定,企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可以出质。 风险提示:在接受权利出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对于以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权利出质的,不予接受; 2.债权人要取得对权利凭证的占有; 3.出质人有提供担保的明确意思表示; 4.出质权利存在实现期限的,尽量选择先于或者等于债务届满期限的权利; 5.认真仔细地进行核押。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不得随意转让应收账款。出质人只有在取得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并不当然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为此时债务清偿期尚未届至,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协商,将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提前清偿债权的,质权消灭。提存的,质权继续存在于提存的价款上。出质人只能在提前清偿债权和提存中选择;不能既不同意提前清偿债权,也不同意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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