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驾驶证实习期扣分怎么办?

2022-03-24
一、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二、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三、若楼主泉州籍机动车违法未处理,需处理车辆违法的,请楼主到违法地或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处理违法;若楼主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考试业务的,可以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请楼主“浊酒aaa”及时持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