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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轮式车辆,包括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此外,还包括设计最...
不同情况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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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警将三轮电动车归类为机动车进行管理。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地方政府或法院已明确将三轮电动车归类为机动车。根据相关标准,可以参考以下两个方面: 1. 根据《交通安全法》,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属于“非机动车”。 2. 根据电动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车辆重量不超过40公斤、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而目前市场上的三轮电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外形尺寸已超过电动车国家标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这些三轮电动车应被归类为电动摩托车(驱动方式采用电力驱动),属于机动车。 扩展资料: 1. 三轮车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部有一个可以转向的车轮,车把、车铃、车闸、脚蹬子和车座,用链条带动后部的车轮转动。三轮车后部主要是车厢,厢体为木制半圆形,可以并排乘坐两个人。车厢上安装有可以折叠的防雨篷,下面装有弹簧和两个轮子。座位下面是一个木箱,可以开启,里面存放车夫的工具杂物等。 2. 座位上有用布和棉絮做成的坐垫,下方有脚踏板。车厢前面两看挂钩,可挂防雨门帘,门帘一般用帆布或油布做成,冬季则改用棉门帘,挡风避寒。 3. 另一种三轮车叫做儿童三轮车,是专为幼儿设计的一种玩具。除了仅可乘坐一人的区别外,儿童三轮车没有链条与刹车,车的踏板直接连在了前轮上,轮子的速度跟脚的蹬踩速度完全一样。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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