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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
1、拘留的类型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 司法拘留,是指对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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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留的类型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2、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 3、司法拘留,是指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4、刑事拘留,是指针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1、拆迁安置房种类有:因重大市政工程拆迁政府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动迁公司为居民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 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权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5、消除不同。质量权不会因为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被消灭。 法律效力:留置权效力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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