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规定只有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是非农户籍,没有资格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不是看个人的户口性质。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那么合同期内的土地承包权就继续存在;家庭人员全部丧命,家庭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你父母的房屋还是你们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所以说楼上说的土地能继承是不对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资源稳定而赋予农民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一项权利。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无偿性,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并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可以继承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法律规定,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也就是说,公民作为承包人的,其承包的收益,是公民的合法收入,属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农村的承包合同有的可以当年见到收益,有的需要几年、十几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有收益,这样的长期承包合同就可能发生合同期内承包人死亡的问题。公民基于承包合同所取得的收益,在他死亡后,必然要转归他的继承人所有。对于某些承包合同,收益慢、周期长,10年、20年才有收益,在未取得收益时,承包的公民已经死亡。但该公民为此付出劳动,投入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把承包人为此投入的资金、劳力及其增殖和孳息,合理折价补偿。其补偿金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目前农村的承包合同绝大部分是家庭联产承包合同,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其承包合同关系不变,家庭的其他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的有效期为50年,就应当履行50年。这种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不是继承,而是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办理。有人把这种较长期限的承包合同的履行,说成是承包权的继承,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4人已浏览
694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