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裁员是有经济补偿的,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有没有跟公司协商?你是怎么想的?有没有工作牌、工作服、考勤记录证明劳...
关于加班工资赔偿规定如下: 有证据证明的加班费,在仲裁时效之内主张的,都会被支持。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是否被支持,有两个关节点,一是仲裁时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是否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赔偿金(2年),是否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有约定的按约定,
讼,应先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防止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推逶不负责任,或者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不准确,也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就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关受理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①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②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5)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