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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购房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交易双方应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
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在盖章问题上,特别要注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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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 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严格审核供货合同主要条文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特别应注意: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签订合同时,双方对买卖商品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对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所交货物因质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购的标准而引起纠纷。 (2)交货地点应明确 签订合同时,要写明交货地点,保证货物能够及时签收,避免丢失货物,尤其是在跨国采购时应注意。 (3)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 为了避免所采购的产品因过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的收货时间。 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供货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
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债权设定的担保。商务活动中,抵押担保交易流通频繁,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乏其数。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范风险效益的抵押担保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⑦违约责任; 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 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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