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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1、婚前财产没公证,但该财产仍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该财产为婚前个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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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且,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因此,假若如你所述,所有的财产都为男方婚前财产,那么时,只能就结婚后取得的财产要求分割。
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没有财产公证离婚时不需要分,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属于个人财产的都不能分;离婚时,要分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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