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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保存在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或传输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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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不断普及,致使现在在生活当中基本上工作和生活已经离不开计算机。国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公司的一些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都是经过加密后受保护的。因为一些重要的文件可能都在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里面,如果他人非法侵入的话,已经构成犯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 (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规定处罚。
因特网的不断普及,使得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基本上离不开计算机。国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公司的一些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都是经过加密后受保护的。因为一些重要文件可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如果他人非法入侵,已经构成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超过十组; (二)取得第(一)项以外500组以上的身份认证信息;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超过20个; (四)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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