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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的。 2、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当公...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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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的个人债务不可以起诉公司,股东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债,所借款项却用于公司经营所用的,则此时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还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而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告股东。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是的,起诉公司的法人欠款可以一起起诉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有很强的相关性。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就可以起诉股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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