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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造成一般伤害(未达成残疾)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1、医疗费,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生活护理费;...
如果工伤事故赔偿是由单位负担的,就记入管理费用中。如果是由工伤保险赔偿的,单位代垫支付时记入其他应收款,从工伤保险收回时冲减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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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事故具体赔偿项目(死亡) 一、丧葬补助金 指因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丧葬费用补助。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省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指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省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个月)
国家有明确规定,社保机构不得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像工伤伤残的伤残津贴等,是不允许一次性支付的,相关规定如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十四、认定工作人员工作保险待遇时,如果上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一地区员工月平均工资认定和发行,相关数据公布后再认定,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或使用者再发行差额部分。
是不能的,其中部分材料是需要单位盖章的,比如工伤待遇审核表。没有单位盖章是申请不下来的。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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