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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房产归你父亲所有; 2、继母的儿子未满18周岁前就与你父亲居住生活,存在抚养关系; 3、如离婚,继母和继子女,无权...
1、继母作为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参与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 2、爷爷、继母、儿子和女儿平均继承遗产,也就是说继母可以分得1/4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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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首先你没有说清楚你父亲与第一个妻子是否分手又是何时分手的分手时是否办理过什么手续其次你也没有说清楚你母亲与你父亲结婚时你父亲与第一个妻子是否已经分手了如果你母亲与你父亲结婚时你父亲与其第一个妻子就已经分手了,那你母亲与你父亲的婚姻关系应属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但你父亲与第一个妻子所生的子女与你们后来的子女及其你母亲都属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1、我姨妈的女儿应该没有法定继承权,而我应代位我母亲,享受与姨妈平等的权利,对吗?答:你有代位继承权。2、房子没有所有权,但还有40年的居住权,这个该如何继承?另外,由于姨妈一家一直住着,就算转给我继承,也不太好。不知如何处理?答:使用权房无法继承,只有居住权,如果不居住在其中,恐怕无法享受到这一权利。3、姨妈姨父为人精明,而且与外婆住在一起,享受了许多的便利,连姨妈女儿的小孩还需要我外婆照看,但表面看是在照顾外婆,尽了赡养义务,这个对我以后是否非常不利?答:和第二个问题一样,如果你不住在其中,无法享受到这一权利。4、外婆也考虑到我处于弱势,准备去做个公证。但主要有3个顾虑1)房子的问题难以处理 2)外公没有过世,但已经神志不清,属于他的遗产不知如何处理 3)做遗嘱公证,如果要姨妈签字的话当她知道了遗嘱的内容会不高兴。答:使用权房无法公证,直接想办法让你住到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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