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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大量农村耕作用地,破坏大量耕地的属于违法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耕地罪,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
1、行政拆迁、行政征收因涉及的法律因素较多,如果真涉及到违法征收,建议您走行政诉讼;2、建议您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同时需要了解详细的案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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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正常的侦查程序的。一般说来无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的,都是需要进行基本信息的录入的,以及后面的笔录都是比较正常的事件的。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无林权纷争,不是甲方债务典质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纷争及其它纷争,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林权证变换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解决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解决,花费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做法,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置,直至处置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赔偿款归乙方所有。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享受,予以共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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