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构成强奸,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婚男女恋爱中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男方征得女方同意,不违背女方意志发生的性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认定为强奸。但是女方确实自愿,可以不认定为犯罪。建议请律师进行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恋爱中的男女,自愿多次发生性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三、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有的未婚男子以“恋爱”为名,玩弄女性,奸淫多名未婚妇女,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流氓罪论处。 2.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 ①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②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③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④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如果这个老头违背女方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则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双方同意,则属于通奸,属于道德谴责范畴。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