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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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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r(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r(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r(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r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r(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r(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r(三)破产债权。r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就可能面临破产的结果,破产之后就会涉及到破产债权的申报。那么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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