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个人认为:该份判决违背民法的公平原则,也与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主旨相悖;打篮球受伤学生人身损害后果是显然存在的;虽然篮球运动具有...
如果打篮球伤害了别人,如果是合理的身体碰撞造成的伤害,就不需要赔偿伤者;因为篮球是人体直接接触的对抗性运动,完全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愿参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篮球运动等体育活动具有竞技性、对抗性等特点,活动本身包含了某些潜在的危险,参与者因身体不可避免的接触甚至冲撞等,会引发不确定的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受伤虽然是别人碰撞所致,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所以,你们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打篮球把人撞伤了是否需要赔偿对方要看撞人的这一方的撞击行为是否属于合理冲撞的范围,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如果撞人的这一方是故意撞人致使对方受伤,或者超过了运动中的合理冲撞范围,对撞伤对方存在重大过失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撞人的一方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合理冲撞导致对方受伤的,则不需要赔偿对方。 因为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球类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篮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而正当危险制造者不应为此付出代价。所以说,如果是合理冲撞的话,原则上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可以根据公平原则给予一定的补偿。人证主观性太强,效力不高。还有,如果打球有主办方的,可找主办方协调赔付。最后,如果对方起诉,积极应诉答辩就好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4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7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