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无效怎么办?

2022-07-22
行政诉讼法将行政行为无效作为特别的诉讼类型,对其救济期限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指出:国家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其宗旨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法律又同时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遵守一定的期限规定。当事人主张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无效,不能适用起诉期限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所谓无效行政行为须具备“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而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显然没有达到这种程度。还须指出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没有明文规定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是否适用起诉期限的规定,但根据一般诉讼原理,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仍须于适当期间内提起,如果时过境迁又重提旧事,则难以维持法律秩序的安定,并不无滥用诉权之嫌疑。裁定明确了法定情形下的无效行政行为之诉的起诉期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诉讼期限,但应在适当期限内提出。无疑对行政复议对此类案件的复议期限的审查具有参照意义。以上便是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