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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企业回购股份的情形如下: 1、用现金或公积金、发售债券募得的款项来回购; 2、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3、回购数量不能超过总股份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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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回购股东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的条件和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回购股份: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2。公司合并转让主要财产;3。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解散,然后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继续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⒈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⒉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⒊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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