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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丧命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有住住人商量一致,要求变换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认可。商量不一致的,按照下列步骤书面确定承租人:...
承租人丧命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有住住人商量一致,要求变换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认可。商量不一致的,按照下列步骤书面确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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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简称祖孙关系。依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祖孙关系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二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三是祖孙之间的继承关系,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承租人丧命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有住住人商量一致,要求变换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认可。商量不一致的,按照下列步骤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另一半; (二)原承租人的娃儿(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寓居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爸妈;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寓居时间长短)。所以老人的孙子是能够承租房的。
房屋赠与孙女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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