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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程序如下: 申请材料: 1.劳动手册;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4.身份证;5.实名...
1、被保险人出具《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份提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提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被保险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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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可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员工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最低月工资的80%;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3、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遗属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上海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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