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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
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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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取消入赘条件限制,凡夫妻婚龄满3年(农迁农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外地一方配偶可申请投靠在杭配偶。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结婚的,婚龄不限。 2.提交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 ②申请人及迁移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产权证、直管公房租赁证、单位自管房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公租房提供租赁协议和承诺书、集体土地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呈批表等; ⑤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签名(盖章)年月日。); ⑥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说明:市外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非农业户口人结婚即“农嫁居”的,迁移人按非农业户口落户。 3.办理程序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只要没办理退休,社保就可以迁入 户口迁入后,先在南京参保缴费,再把外地户口迁入 南京参保缴费,有社保账户后,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社保账户 外地社保,本人拿身份证去原来户籍所在地参保的社保局,开具“缴费凭证”,再把凭证交南京参保的社保局,两地社保局会办理核对、转移。之后外地账户就可以累计到南京社保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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