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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的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级残疾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后乘以100%,二级残疾乘以90%。以此类推,九级残疾乘以20%,十级残疾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括登记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二是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贴。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本是指当事人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成本,以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营养费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支出证明确定。(八)残疾赔偿。残疾赔偿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等级和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十一)。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十二)死亡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我国法律也规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在工伤赔偿的法律之中,十个伤残等级一般分为三组。 一至四级伤残,被认为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工伤赔偿基金不但会先支付一笔一次性的补助(依伤残等级为受害人21到27个月的收入),还会每月提供一定的津贴(依伤残等级为受害人75%到90%月的收入)。 五级或六级伤残,被认为是严重损失劳动能力。这意味着受害人并不是不能够从事一些劳动,只是在工种或劳动强度方面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的赔偿,一种是采取类似一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方案,只是金额、比例更少。另一种是原单位安排合适的工作,但只付出一次性补助,没有每月津贴。 七到十级伤残,被认为是少量损失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仍然能够比较好地从事原来的工作。所以只能得到一笔一次性补助,没有每月津贴。 除了这些补偿之外,我国法律和一些地方法规还规定有其他一些次要补偿,比如医疗补助、生活护理费等等。
工伤五级享有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案当地规定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8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计算一次性餐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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