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其次,选择婚...
现役军人结婚的要求: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如下: 1.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 2.可以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要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二)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应该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三)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四)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特别注意,从2010年起,军人也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领红本。 另: ①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②如果是要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 ③如果是在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