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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般是学校负责的,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具体电话联系151XXXX9451...
学校有责任吗,需要进一步结合案情考虑,稳妥起见,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带材料来所详谈,我是本地区律师,我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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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无民事行为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可以请磕坏门牙的学生家长追究学校的监护责任,家长应该尽到赔偿责任,如果有必要追究学校责任的话也是可以的,孩子还小的话,学校有义务照顾学生的安全准确来讲
《侵权职责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做法本领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应当承受职责,但能够证明尽有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受职责。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未尽有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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