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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2021-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单位已经做出的行政决定,在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下,不需要再通过法院去确定行政决定的合法性,所以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行政单位是直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而一般的民事纠纷,只有当事人不履行民事判决书了,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延伸阅读: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有几种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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