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被欺诈订立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分两种情况处理: 1、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2、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欺诈行为,使得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作出意思表示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需要履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也只能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不是自己单方面撕毁合同,且只有被欺诈的一方享有撤销权,欺诈方是没有撤销权的,这也是为了保护受欺诈一方的合法权利而做出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