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遭受家暴的,那么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
1、针对于赔偿数额,法律是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额,个人认为这与双方夫妻生活时间的长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感情是否存在过错等综合性的因素有关系。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有家暴的行为的,赔偿如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数额的总和。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可以。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如果男方无过错,提出离婚本身无需赔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原因造成女方精神病,则需要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