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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具体可以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只能说大多数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过失犯罪的构成...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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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可以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的过失。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只能说大多数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有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结果。除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外;(3)必须明确规定处罚此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综上所述,对于过失犯罪,一般是导致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才构成犯罪,但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所以过失犯罪并不都是结果犯。
客观条件共同过失犯罪的前提是各行为人须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共同注意义务是共同过失犯罪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核心要件是共同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是指行为人作为时应当注意是否侵害某种法益,不作为时应当注意有无违反某种特定的法律义务的责任。在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注意义务可以分为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在疏忽大意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首先没有履行结果预见义务,自然就不可能履行结果回避义务;而在过于自信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已经履行了结果预见义务,但是违反了结果回避义务。但是何谓共同的注意义务,日本学者大塚仁认为共同行为人不仅对自己的行为的注意义务是不够的,对其他同伴的行为也应该顾及,即共同行为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监督而且还要对其他共同行为人监督,即相互监督,相互负责,具体来说,是指行为人应该认识到自己和其他
并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也有可能是危险犯,如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条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过失犯罪具体可以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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