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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
起诉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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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的分配主要包括: 1、彩礼一般不退还,除非是以下几种情况: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因为给彩礼对男方经济造成困难。 2、婚前财产始终是个人财产,除非愿意赠与给对方;婚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的,除非来自于婚前财产;父母购置的财产,一般给谁就是谁的。 3、双方有财产协议的,以财产协议为准 4、债务除了毒债、赌债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有的当事人为了分得更多的财产,往往会采取非法手段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如采用隐藏、转移、变卖或伪造债务等手段。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建议起诉离婚结婚后的财产依法均分有关子女的抚养问题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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