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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其配偶承担。 2、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
成年的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配偶。如果没有配偶,或配偶死亡、丧失监护能力的,其监护人为父母、子女。若其父母、子女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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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如果监护人因为不当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让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也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姐为第二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三顺序。对于精神病人,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 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五 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的数人。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 一、 二、 三、 四、五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都有。精神病患者属于完全无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监护人。 2、除非精神病治好,所以不要想合法地不需要监护人了。亲朋好友都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就算法定监护人都没有,法院也会指定居委会、村委会担任监护人。 3、因为精神病人无完全民事能力,所以无论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对此类群体的人身和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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