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收到拘留通知书之后判刑的时间一般为7个月左右,对于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有特...
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证是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到关押人员的户籍地,具体时间不定,应该1-2周左右可到达。若家属知道关押人员的具体关押地点,可尽快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符合取保条件的可先申请保释,并根据相关证据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时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犯贪污罪,属于职务犯罪,应由监察委员会履行相关调查职责,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可以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警察通常都会给家属寄去“拘留通知书”。“拘留通知书”可以直接交给近亲属,也可以寄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属于寄到户籍地派出所的这一种情况,视地理位置不同,邮件在途时间也不同,一般而言2个星期左右都是正常的)。但是,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会给家里寄“拘留通知书”。法律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以不寄通知书。具体法条如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除以上法条规定的情况外,有极少数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不交待自己姓名、信息的,客观上也会出现无法寄出拘留通知书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