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
不交答辩状,可以当庭答辩.但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原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第一,开庭时持有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第二,持有法院送达的发票,持有自己的民事诉讼状;第三,持有自己诉讼状的内容的证据,持有证据的原件;第四,注意法院送达的发票,按时出庭;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原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第一,开庭时持有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第二,持有法院送达的发票,持有自己的民事诉讼状;第三,持有自己诉讼状的内容需要持有证据,持有证据的原件;第四,注意法院的审判时间和民事案件的准确性证据很多,对于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复杂性证据的法院的审判时间和法院的审判案件也有很多。因此,审判法官如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应主动启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促使当事人在庭前将其持有的证据予以提供,并通过证据交换,质辩,从而达到了整理和固点诉讼争点及确认证据证明力的效果,为开展好庭审活动打下坚实基础,这样既保障了庭审质效,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认证水平。二、适度引导举证,明确举证,验证范围因当事人身份不同,固定其文化素养、法律知识、诉讼技能等明显不同。为使当事人特别是弱势诉讼群体迅速明白诉讼旨意,更好地维好自己权益,审判法官应对弱势主体的举证要求适度加以引导,有利于庭审活动的顺利展开,既能明朗当事人的举证范围,又明晰了法官查证案件事实的审理方向,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打下坚实的裁判基础。三、规范程序环节,处理辩论和质量的关系,质量证明权和辩论权是当事人在不同诉讼阶段享有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诉讼权利,在实践中,当事人容易混淆,例如在审判中,当事人不知道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则,有时容易混淆这两种程序的权利为此,审判法官应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质证与辩论的区别与要求,应规范约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官在质证程序中应做到“三步”到位:一要做到边听;二要做到边记;三要做到边思考。法官不仅要听好,还要善于思量证据的“三性”,为以后的认证做好准备工作。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参考资料
1、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十日内,也就是在仲裁开庭前,需要将答辩状提交到劳动仲裁委;拒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2、法律依据《解调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1,236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1,6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