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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应严格依法按约核定保险责任,死亡赔偿金之争收养关系无效特别是应当确认:除被保险人之外,不会再有第三人以真正...
(一)在收养人一方死亡后,被收养人的监护权是由其养父或者养母承担而非由其生父母承担。 (二)养父母死亡并不直接导致收养关系解除,这并不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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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办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认为劳动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照普通侵权造成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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