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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原则择一从重解答如下:如果违反了多个条文,要分别进行认定、裁量。合并处罚。在实际操作中有三种不同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在有两种以上需...
1、行政处罚择一从重原则是指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择一从重”原则,就是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相对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只能选择一个违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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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种规定,因为行政处罚追诉期很短;法律最重要的是可预测性和保护人权。如果是从新,那么可预测性就会被破坏。今天犯的做的合法的事,明天成为犯罪。并以此受到处罚。那么,预测性将不复存在。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原则’。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适应从重兼从轻的原则,没有这种规定,行政处罚追诉期很短,最重要的是可预测性和保护人权。
一事不二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其他处罚行为 (2)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3)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 (4)同一个行为,需要分别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不属于一事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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