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1、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有: (1)分包行为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 (2)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有: (1)分包行为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 (2)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形属于以上无效情形之一的,分包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一)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二)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借用;(三)建设项目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