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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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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工程竣工检验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计划部门批准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计划许可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和该建设部门的印鉴明确记载原件存在的地方。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上该建设公司的印鉴,明确记载原件在哪里。3、公安消防部门批文,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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