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四条省纪委对反映厅局级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反党章违犯党纪的问题,从承办时起即是受理。第五条对下列人员或组织的违纪问题,省纪委均应受理: (一...
一般流程:线索受理:1.接受违纪问题线索2.填写《受理线索和材料登记表》3.受理材料处理初步核实: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2.成立初步核实调查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涉及职务类的犯罪,你可以向监察委员会举报他,如果是民事纠纷,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一般涉及重大经济案件或职务犯罪,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涉嫌犯罪的事实将移交检察院,移交需要填写移交案件登记表,移交相关案件材料,移交案件材料包括违纪违法主体的政治外观和身份信息,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纪律检查监督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相互移交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有关材料,坚持同级移交、分级调查处罚的原则。相互移交的有关案件材料必须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收到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和处理。决定立案调查处理的,应当在结案后及时通知移送机关处理结果。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还或者通知移送单位。纪律检查监督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调查处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确保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质量,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法律检查机关的主体的政治登记表。
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程序是: 1、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2、要求刑事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认为刑事立案主体说明的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刑事立案主体立案侦查; 4、对有刑事立案侦查权的案件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5、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与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53人已浏览
1,733人已浏览
6,771人已浏览
4,9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