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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6级伤残,有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10个月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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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生工伤意外,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限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其近亲属能够在2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本领(伤残等级)判定,伤残等级以判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薪水、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薪水及当地平均薪水而定。如商量要求赔偿无果,能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又不认同劳动关系的,能够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6级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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