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减刑条件: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
关于判11年最多能减刑几年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期徒刑服刑人员,确有悔罪行为,表现确实良好的,适用减刑,但至少需要服满全部刑罚的2分之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理论上最多可以减五年半。一般就是减个两三年这样 表现好,积极服从管理,好好改造。争取立功表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