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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说,权利和义务是双向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即为违反约定,所以如果开发商符合交付条件而买受人没有按约定去收房,买受人就构成了违约...
看购房合同的约定。有些是按户一次性给的,也有按照房款的百分比约定交房之日按天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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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上述乙公司收取的违约金20万元,是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及营业税,也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因此乙公司不需要开具发票,只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对乙公司来说,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收违约金不给收据,具体分析如下:第一,销货方收取违约金。购销双方在交易过程会签订合同,合同一般会订立违约条款,违约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滞纳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行为已经违约了,肯定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就要看你们之间的购房合同上有无规定,如果有规定的话那么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按法律规定计算,另外你说的这几项费用法律上也确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数额,所以还是要看合同约定的,当然物业收费也是要提供相应的凭证证明的,否则他的这些费用收取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可以跟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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