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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限以时、日、月计算,期限开始时或者日不计算。2、2000年8月21日,公安部发布《公安...
关于行政拘留期限如何判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比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1月1日执行拘留,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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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的处罚,教育,防止违反治安管理,对社会其他人发挥警告作用,防止他人从事同样或类似的违反行为。执行拘留的时间应该从被定为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的,进入所当天不计算的,执行到第二天就是一天。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期限不超过1日15日,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有: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5-15日,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1.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押解途中的时间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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