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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 4、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7、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8、付款赁证。 9、购房合同、契税凭证。 1 0、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公证是对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等予以证明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购房合同只要主体适格,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公证是对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等予以证明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购房合同只要主体适格,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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