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
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资、薪金支出;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三)社会保险费; (四)利息费用; (五)借款费用; (六)汇兑损失; (七)业务招待费;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九)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十)保险费; (十一)租赁费; (十二)劳动保护费; (十三)公益性捐赠支出; (十四)有关资产的费用; (十五)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十六)资产损失; (十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二)不属于政府摊派。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税务总局二零零年五月十六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1](2010年11月29日发布)该规章已失效或废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6人已浏览
1,101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