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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者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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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应在接到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后,及时提出复议申请即可。一般来说,裁定书中往往会指定可以复议的期间(指定期间也具有法律效力)。财产保全一般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还有执行、涉外等财产保全),且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执行,对方当事人有申请复议的救济权利,但对复议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财产保全的异议书主要分为异议人、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三个部分,而事实和理由则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在异议书中把事实和理由阐述清楚
可以。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还有,许多交易标的如个人作品、房屋等在当事人看来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逆转性。在诉讼过程中,当你发现诉讼相对人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或得不到原来预想的结果。这样,财产保全就成了必须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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