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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能否异地使用,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因为现在的社保还是各省市统筹,不是全国统筹,所以社保卡自然也是不能全国通用的。一般人们都是在异地就医...
只能在缴存地使用。转移之后可以使用。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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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能否异地使用,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因为现在的社保还是各省市统筹,不是全国统筹,所以社保卡自然也是不能全国通用的。一般人们都是在异地就医的时候需要用到社保卡,而即使你是在异地就医,一般情况下也是通过提供异地医院的诊断证明回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的。当然,现在也有不少城市开通了社保卡的跨地区使用,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城市支持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未来社保卡实现全国通用也指日可待了。另外,现在的社保卡并不只有看病买药的功能,同时具备存取款等金融功能,所以基本是可以在全国各地进行存取款业务的。《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卡暂时不能异地使用。如果要异地使用,要先办理社保转移。 社保卡用于居民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医院就医、药店购药、信息查询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以及银行存款、取款、转账等个人结算业务和刷卡消费、注册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但是,目前各地市之间还没有完全实现医保个账异地结算,所以允许参保人在已参保地市可以有且仅有一张二代社保卡,并只能在当地使用医保功能。
社保卡只能在统筹地区内使用,在统筹地区以外是不能直接使用的。而温州市和佛山市并不属于同一个统筹地区,是不能直接使用的。使用社保卡一般是指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而在异地治疗如果需要住院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异地就医,之后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申报要求:申报原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申报程序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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