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隐名股东也叫事实上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表面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拥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实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对于法律实务中对于实名股东和隐名股东认定的问题。法院较多的采用“实质说”,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等。通过综合涉案的证据,首先查明案件涉诉企业的改制运作模式、隐名股东产生的原因、隐名股东出资金额及工商登记等情况,从理论上分析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的实质法律关系,即委托代理关系,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未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视为合法有效。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权利是: 一、隐名股东享有分红权.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 二、显名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册中,按照代持协议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即经他人同意借用他人名义投资,而不将自身姓名或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根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合同权利,但很难以此协议来对抗其他第三人。 因此,名义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无权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只能按照其与名义股东的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5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1,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