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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大多数地区,...
就您待遇工资是啥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工资福利待遇”虽然连在一起,但性质不同,内容也不同: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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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下列内容: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工伤治疗费报销。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外资企业工作的国内人员,税前扣除额度也是1600元,外籍人员(含港澳台)税前扣除额度为4800元。 2、请假扣款可以税前扣除,实际上做工资的时候直接做1500元就可以了,这样不需要纳税。 3、外资企业不得计提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通讯补贴、防暑降温补贴都属于工资补贴范畴,直接计入工资,并需要做为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 4、福利费不能超过实际列支工资的14%,否则要做纳税调整,其他没有限制。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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