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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赔偿法》,有以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
1、根据《国家赔偿法》,有以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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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存在国家补助资金这一说。刑事案件如果存在因犯罪而造成直接损失时,相关的受损害的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给予赔偿,同样若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理过程中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出现侦查、审判错误时,当事人同样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故不会存在刑事案件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国家给予补助资金的现象。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实务指南》是201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图书,作者是刘志远。本书讲述了包含理论精析、疑难案例、实务指导三大板块,不仅对国家赔偿制度进行了深度分析,而求以案例、问答等形式解答了国家赔偿世纪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理论与实践并重,为《国家赔偿法》学习、培训必备参考书的故事。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述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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